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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1号学生公寓1、2单元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中华女子学院1号学生公寓1、2单元装修改造项目

设计服务采购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1号学生公寓1、2单元装修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3.设计服务采购预算:18.39万元

4.项目需求:中华女子学院1号学生公寓1、2单元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详见附件1、附件4。

5.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程设计服务自收到学校通知开始实施,至双方全部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终结。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查询日期晚于本项目遴选公告日期)。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遴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2,不得随意更改);

4.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不得随意更改);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6.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8.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依法登记注册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聘用单位须与响应供应商一致)》;

9.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成员资料:

(1)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其它资料(例如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

(2)供应商与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签订的处于合同存续期间的聘用合同;

(3)供应商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10.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方案(如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及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所需时间等);

11.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本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最多5份);

12.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5时-16时整(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本次设计服务采购预算共为18.39万元,超过预算或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及未包含本公告所列“三、遴选方式和要求”中所规定的1-8项内容或未密封及装订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付款方式

1.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后15日内,学校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价款的30%;

2.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交成果文件后15日内,委托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价款的40%;

3.设计费结算价以最终批复的设计概算中的设计费为基准价,根据报价人在《附件2:报价一览表》中填报的“报价总额”相对于本次设计服务采购预算(18.39万元)的优惠幅度同比例进行调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竣工验收后15日内,学校付至设计结算价的100%。

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学校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学校有权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五、其它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1号学生公寓1、2单元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报价须包含所有相关费用)

附件3: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4:中华女子学院1号学生公寓1、2单元装修改造项目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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