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保安服务
采购项目(第二次)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育慧西里锦绣馨园25号)
3、项目需求:中华女子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需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遴选公告日期)。
4、供应商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京外公司还须提供北京市公安机关开具的外省市在京提供保安服务备案回执。
5、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遴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2);
4、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6、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7、供应商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京外公司还须提供北京市公安机关开具的外省市在京提供保安服务备案回执;
8、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保安队长(1人)、其它保安队员(共5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
9、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保安队长(1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表、两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的保安队伍管理经验证明、保安师证或初级保安员证等);
10、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它保安队员(共5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表、从业资质证明、保安师证或初级保安员证等);
11、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拟投入物资装备详细说明、人员录用、培训与考核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工作制度、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等);
12、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队长工作方案、门卫服务方案、巡逻服务方案等);
13、2020年1月1日至今,服务其他幼儿园的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最多5份);
14、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接收遴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00-15:30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本项目预算共为29.9万元,超过预算或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及未包含本公告所列“三、遴选方式和要求”中所规定的1-9项内容或未密封及装订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邮寄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五、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附件3: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