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王春霞 发自北京 12月22日,由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和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民法典编纂与男女平等”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教授在致辞中指出,男女平等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治正确的时代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使命要求,是始终如一的宪法要求,也是公平公正的法律要求。民法典编纂要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妥善处理好市场与伦理的博弈,身份与财产的较量,市场交易安全和婚姻家庭安全的平衡等关系。
与会代表首先围绕男女平等的内涵、法律在践行男女平等中的作用、民法平等原则与男女平等原则的关系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随后,代表们对民法总则、人格权编、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各编的制度和规则如何更好贯彻和体现男女平等要求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具体包括男女平等是否应成为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性别选择权入人格权编、性骚扰的民法规制、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平等保护,以及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编纂理念与制度建构等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民法典总则的规定应贯彻男女平等的宪法精神和原则,民法典分则各编应体现男女平等的立法价值观。
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立法、司法机关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7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