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财字〔2020〕4号
关于印发《中华女子学院经费管理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中华女子学院经费管理员工作办法》已按程序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20年9月23日起实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中华女子学院经费管理员工作办法
财务处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中华女子学院经费管理员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部门预算管理,强化各部门预算责任意识,提高预算执行和财务工作效率,学校制定经费管理员工作办法。
一、经费管理员的设立
学校各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经费管理员,协助部门经费负责人管理部门财务工作。负责部门经费预算管理、各项经费报账与对账、财务收支及预算情况报告、学校相关财经法规制度宣传等工作。
二、经费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经费管理员应按照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厉行节约、严格把关、坚持对账、日清月结等原则做好相关工作。
1.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部门年度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2.根据学校批复预算,做好部门预算执行计划,及时查询部门经费账目并负责与财务处核对,及时发现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部门经费负责人报告。
3.参加财务处相关会议和培训,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财务制度和政策,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协助本部门人员熟悉和执行,做好部门各项经费报账工作。
4.经费管理员有权查询部门经费,对部门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应重视和支持经费管理员的工作,涉及部门经费使用违规事项,经费管理员有责任向财务处或纪监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5、经费管理员变更时,前任管理员有责任在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将相关工作清晰完整的交接给下一任管理员。
三、经费管理员的管理
1.经费管理员的设立和变更需书面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章后报财务处备案。
2.学校综合评价部门预算执行和经费管理员工作情况,并报人事处,纳入学校项目绩效奖励。
四、本办法自2020年9月23日起执行, 原《中华女子学院经费管理员工作办法》同时废止。
五、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