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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校内预算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9点击: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的科学化管理,加强预算管理的沟通和反馈,更好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财务处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和相关原则,已完成对各部门校内预算的汇总、审核建议工作,现将校内预算建议控制数通过预算申报系统反馈至各部门,请各部门及时查收相关数据,并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校内预算后续工作。具体如下:
一、关于校内预算流程调整的说明
2016年校内预算采用“两上两下”的编报和批复程序,即在原预算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预算建议控制数下达”(校内预算一下)和“部门反馈上报”(校内预算二上)环节,目的是增加预算编报批复过程中与部门的沟通,更好的适应第八届聘任部门职能调整可能发生的预算变化,使预算更加反映和贴合实际工作需求。
部门收到预算建议数后,可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根据预算建议批复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梳理预算事项,存在的问题可以在预算(二上)报送中予以反馈。
二、校内预算(一下)审核总体原则
校内预算(一下)建议控制数是根据学校2016年可安排资金总额,结合部门申报内容和第八届聘任学校核定的机构、人数、职责,同时参考上年执行情况后提出的审核建议。具体事项的审核依据已在预算申报软件中反馈,以便于部门掌握和查询; 在执行期内的以前年度结转项目均按照上年余额继续使用,软件中暂不列报。  
三、校内预算(二上)工作要求
(一)内容要求:
1、除新增事项外,各部门原则上应根据建议控制数进一步细化已申报预算内容(经济分类),有关发放人员经费(劳务)的预算内容须单独列报,并提供发放依据;
2、各部门因第八届聘任后新增的职能和事项,未能在目前预算中安排的,可补充申报,要求内容明确,测算依据充分;
3、院系切块经费可在预算建议控制数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学校《二级院系部经费管理办法》文件(2009年)规定,结合院系工作开展实际需求,在日常运行费,教学业务费、差旅费、改革与建设费、奖励基金间进行调整并进行内容细化(经济分类),调整后结果在预算二上中上报。
(二)程序要求:各部门应及时与主管校领导汇报沟通本部门的预算情况。对建议数没有意见,可以直接打印本部门预算(一下)确认;如有调整事项,可以在预算二上中填报并打印;所有上报材料,均须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并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上报。
(三)时间要求:请各部门务必在314日中午12点前完成预算反馈和预算(二上)填报工作,便于学校尽快完成校内预算批复,保证预算执行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反馈的部门,视为对预算(一下)建议无意见。
 (四)软件操作说明:各部门登陆校园门户网站—预算申报系统,进入“支出申报管理”后可看到财务建议数据,建议编制依据可点击进入“填写”界面查询;预算(二上)填报也通过点击“填写”进入填报。
工作联系咨询电话:关于软件及操作问题请拨打93089021咨询,关于预算审核原则等问题请拨打9018
2016年校内预算工作,因在申报方式、流程上均有一定的变化,同时因第八届聘任工作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变化较多,预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请各部门与财务处及时沟通,感谢对预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学校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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