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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7点击: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新学期报账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经费报账业务

在3月20日到校办公前,通过远程网上方式处理报账业务,按照防疫相关经费优先处理、人员工资性经费和学生奖助经费及时处理、其他非应急业务暂缓处理的原则进行,远程报账可从以下两种方式选择一种:

1、延续2020年疫情期间远程报销方式:

涉及经费审批及报账附件可通过微信截图、拍照、电子票据等其他电子文件形式,按照一单一邮件的方式将网上预约单及附件发送至财务处邮箱。财务处邮箱1003969244@qq.com,邮件名称格式标注为:预约单号+经办人+部门名称+摘要。邮件附件应包括:预约报销单,负责人审批截图,原始发票(经办人签名),其他报销相关附件,上述材料需清晰拍照后上传或直接上传电子文档。

2、使用财务系统—内控审批系统签批

通过网上报账系统,填报相关内容后点击[下一步 提交网上审核],上传相关附件,编辑审批流程,提交审核进行网上审批,支持财务系统审批、女院微财务公众号网上审批,手写签名。审批流程完毕后将报销单据截图发送至财务处邮箱1003969244@qq.com。邮件名称格式标注为:预约单号+经办人+部门名称+摘要。

财务处接收上述两种报销方式单据,通过网上进行审核并及时处理。填报信息请经办人核实确保准确,并留好正确联系方式,相关纸质等原始单据、附件请经办人务必做好保管工作,待返校后,财务处另行通知并完整收集。

    3、居家办公期间,非应急和优先保障的一般性业务,教职工可采取公务卡结算或其他银行卡转账结算方式(不支持公务卡结算情况时)自行支付,保留好相关凭证,待返校后按常规程序报账。如资金垫付确实存在困难,可以部门(课题、项目)为单位申请备用金借款。

    4、2020年发票报账业务,报账时间可延迟至4月30日。

(二)其他财务业务

 3月20日前,公积金、项目收入开票、加盖财务公章、各类现金存取业务(含校园卡充值)等业务暂缓办理,如属于急需事项或特殊情况,可联系相关经办人员协调解决。

    如有问题,教职工可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与财务处相关科室老师联系。感谢各部门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财务主要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处长:毛绮 13522658087

副处长:廖玉 13810878853

会计科(报账业务): 刘佳 13811443549

结算中心(资金支付): 王业颖 13621041777

收费及卡务中心(财务系统使用及校园卡): 周鹏 13381066688

计划综合科(预算管理): 孙兰 13466580082

计划综合科(公积金、税务、开票等):王慧丽 15210862895

附件:《网上审批系统说明》

 

财务处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