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编报2021年学校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8点击:
  

校财通字[2020]3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

按照学校预算工作程序,现开展2021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精神,坚持统筹兼顾、优先满足教学的原则;坚持压减一般,保障重点的原则;坚持细化管理,保障预算科学实施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要求:

1、压减一般,保障重点,科学合理预测资金需求。各部门依据2021年工作计划,结合2020年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实际收入支出情况,科学合理预测2021年预算变化情况,在预算系统内填报。

2、职能部门日常运行、业务经费原则上按2020年批复数控制(不包含校内人员经费预算),部门根据控制数进行预算细化。如因部门业务需要增减额度或新增事项的,需详细说明原因、支出内容,在预算系统中填写反馈意见(可附说明材料),以便于核定增减。

3、院系经费按《中华女子学院二级教学部门经费使用办法(修订)》测算下达控制数(约为学费的14%),院系根据控制数做预算细化。

4、校内人员经费预算由人事处统一编报。各类业务涉及发放给外单位人员费用的,应包含在各部门预算中填报。

5、校内专项经费申报内容应为学校重点推进的专项工作,一般事项不予立项支持,且应优先统筹考虑使用财政专项,确无法纳入2021年财政专项内容的急需事项方可申报。2020年已立项未使用完的校内专项资金,如2021年需继续使用,应一并纳入预算申报,注明为2020年结转资金和原项目编号,若未申报将作为项目结项处理,资金收回学校统筹;未执行完的财政专项按照财政专项管理规定执行。

6、对内容相近的业务经费,部门可提出项目合并意见,去掉金额较小、执行内容单一的预算项目。合并意见可在预算反馈中提出。

7、加强归口管理经费的统筹力度。有归口管理经费的职能部门应在做好需求汇总的同时加强经费统筹,提高二次分配的效率和效益,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等部门做好涉及预算的细化和落实归口管理经费的执行办法。

8、加强预算编制的细化管理。各项预算需细化至经济分类,未来的经费支出均需与预算匹配,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的细化工作,结合2020年执行情况合理细化预算。

三、预算系统填报要求

2021年校内预算采用系统填报方式,预算系统将于近日开放申报(时间另行通知),预算控制数在系统内下达,请各部门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需归口管理汇总的专项预算,请各申报部门于2020年12月18日前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在系统填报

附件:2021年校内预算项目申报书(申报新项目填报)

财务处

2020年11月18日